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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银行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城乡消费增长意见的通知


  (三)稳步发展汽车消费信贷。健全和完善汽车消费信贷管理,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创新信贷产品,逐步增加对城乡居民购买家用车特别是小排量、低油耗的经济型汽车和农村居民生产生活两用车的信贷投入,稳步扩大汽车消费信贷业务。通过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加大对汽车专营店等流通企业的信贷支持,对修理维修站、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提供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依托枣庄市二手车交易中心,大力开展二手车消费信贷业务。

  (四)扶持和扩大文化旅游消费。加大对枣庄旅游精品项目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台儿庄古城、微山湖红荷湿地、中华车祖苑等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围绕“枣庄二日游”、“古城一日游”,大力支持景区道路、停车场、住宿、餐饮等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吃住行游购娱服务功能。支持发展观光农业、农家乐等乡村旅游,积极开发和生产特色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增加旅游综合收益。加大对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广告、文化会展等重点文化产业的信贷投放,支持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五)继续加大服务业信贷投放力度。积极扶持发展全市15个重点服务业园区和30家重点服务企业,继续抓好“四引”、“七个一”项目的信贷服务。完善推广物流监管动产质押、“专业市场担保+商户”一贷二保等信贷模式,重点支持伦达国际商贸城、森博国际家居中心、杏花村干杂海货市场等专业商贸市场,培育高层次专业市场群。积极支持经济型住宿、餐饮、娱乐、家政、健身等城市社区服务业发展,扩大便民消费。

  (六)大力拓展农村消费信贷市场。按照国家关于“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的部署要求,支持“三下乡”销售网点建设,为农民购买家电、汽车、摩托车提供优惠贷款。探索和推出中高档耐用消费品、教育、现代农业机械、建房及住房装修等适销对路的农村消费信贷新品种,满足不同层次农户的消费需求。积极支持农村物流企业发展和农村商贸中心建设,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等提供信贷支持,活跃农村消费市场。

  三、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一)进一步规范消费信贷业务操作。各金融机构要改进消费贷款审批方式,简化审贷流程,细化评级分类,实现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的差异化和个性化,并通过设立“金融超市”、“金融民生服务中心”等多种方式,为消费者获得金融支持提供“一站式”服务。要加大消费信贷业务的营销力度,通过采取上门宣传、举办讲座、手机信息互动等方式,普及消费信贷知识,鼓励和引导居民使用消费金融新产品。要加强对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落实贷款风险防范责任和措施,促进消费金融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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