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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等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八个一活动通知

  (四)及时总结,形成机制。各单位在推进此项工作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发挥已有的相关工作经验,另一方面要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方法,把此项工作做实做细。要注意不断总结和提炼,为进一步系统、合理地推进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积累经验。

  (五)统筹推进,评估表彰。此项活动的落实情况和成效纳入市综治委的安全文明校园评选范畴,纳入市教委督导范畴,纳入市禁毒部门年度评估范畴,团市委将此项工作纳入社工工作范畴。

  三、职责分工

  (一)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是“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八个一”活动的牵头单位,要建立工作协商制度,定期分析检查推进情况。要结合本市推进“两纲”教育,将该项活动作为年度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落实到中小学校。

  (二)各区县文明办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纳入年度工作予以推进,作为地区和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和检查,

  (三)各区县团委要利用团组织的优势,深入中小学校、街道、社区等,扎实做好活动组织宣传教育、个案辅导等工作,为此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各区县妇联要将此项工作与学校、社区的家庭教育指导、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工作相结合,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五)各区县禁毒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召集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此项工作的具体举措。要发挥专业优势,为有关单位开展和推进此项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六)各中小学校要结合相关学科教育、专题教育和暑期工作,重点组织发动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阶段学生积极参与,尤其要做好农民工同住子女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组织宣传教育等工作。

  (七)各相关部门要将活动推进过程中好的做法、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及本部门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2010年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八个一活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上海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10年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八个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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