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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等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八个一活动通知


  一、遴选一批毒品预防教育试点学校
  2010年,全市重新遴选72所学校作为本市毒品预防教育试点学校,其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各18所。教育成果显著、成绩突出的中学、中职校将作为全国百所“中学生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示范学校”和全国百所“中职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向国家推荐,以点带面,推进全市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深入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禁毒部门、青保部门,综合本区县各中小学近三年来毒品预防教育开展情况,从工作基础、推进情况、实际效果等方面进行衡量,选择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各一所进行推荐。
  (二)被推荐学校要对近三年来本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填写上海市毒品预防教育试点学校申报表,报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三)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2010年9月30日(星期四)前将申报材料交市教委青保处(联系人:张大飞;联系电话:23116613;传真:23116802)。

  上海市毒品预防教育试点学校申报表

学校

 

所属区县

 

校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

 

邮编

 

试点年级

 

近三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可另附纸)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区县禁毒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禁毒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

本表一式五份,学校、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禁毒部门、市教育行政部门及禁毒部门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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