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中卫市参加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领导小组。
组 长:马世军 副市长
副组长:张静荣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玉忠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范学灵 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成 员:杨明红 中宁县副县长
柏国华 海原县副县长
李 毅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自强 市教育局副局长
魏列忠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 斌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田应福 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组织后勤保障部、竞赛表演部,具体负责各项筹备及实施工作。组织后勤保障部部长由张玉忠兼任,副部长由张斌兼任;竞赛表演部部长由田应福兼任,副部长由刘剑宁、陆天华担任;各部工作人员从市、县民族宗教、文化体育部门抽调。
(一)组织后勤保障部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参赛方案和工作计划,协调、督查落实各部工作执行情况,召集会议,协调解决各项筹备及组织工作有关问题;
2、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3、负责制作开幕式队旗,购置训练比赛服装;
4、负责运动员、教练员训练期间的食宿;
5、负责代表团各项费用及其它事务性开支。
(二)竞赛表演部主要职责
1、负责确定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负责训练器材的购置;
2、负责运动员的选拔、报名工作;
3、负责编制竞赛、表演项目日程和秩序册,督促落实运动员日常训练工作;
4、负责组织比赛期间竞赛和表演项目各种事务。
六、经费保障
参赛项目和表演项目的训练、器材、差旅费等经费预算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提出,报市人民政府研究后,由市财政局核拨;对获得集体、个人项目名次的,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表彰奖励。
七、具体要求
(一)承担参赛、表演项目的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及早制定计划,落实训练和参赛经费,做好各项备战工作。
(二)参赛、表演项目的具体承办单位要熟练掌握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及单项竞赛规程,及早做好参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