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旅游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政办发[2010]10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枣庄市旅游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枣庄市旅游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全市旅游道路沿线环境质量,推动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枣庄市委办公室、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旅游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枣办发[2009]20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落实综合整治措施,完善旅游道路基础设施,于今年5月底前解决一批影响旅游道路环境的突出问题,彻底改善旅游道路沿线环境,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道路建设,提升配套标准。
制定完善旅游道路发展规划;严格按照城区道路标准有计划地对旅游道路分步进行高标准建设改造,完善景区内道路升级改造,配套建设排水设施和安装路灯,加大管养力度等。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公路局
(二)加强卫生整治,提升环境质量。
大力整治旅游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白色树挂和各类卫生死角;全面完成旅游道路沿线乡镇封闭式生活垃圾中转站和村庄半封闭式垃圾收集点建设;实施全日保洁,达到路面干净整洁,垃圾及时清运、处理,日产日清。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公路局
(三)加强路容管理,提高美化效果。
加大路容整治力度,集中整治乱堆乱倒、乱停乱放、乱悬乱挂、乱贴乱画、乱摆乱占等问题,努力消灭“五堆”,即消灭柴草堆、沙石堆、垃圾堆、粪堆、其它杂物堆;实施“穿衣戴帽”、“平改坡”工程,粉刷清洗旅游道路沿街主要建筑立面破旧墙体,乡镇驻地标志性建筑要高标准亮化;规范户外广告设置,严格按照《枣庄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对旅游道路沿线广告进行统一规划,有条件的实施亮化工程;在重要路段设立枣庄二日游系列公益旅游广告,彻底清除电杆、墙壁和树干上乱贴乱写的小广告,清理旅游道路两侧的河流漂浮物和脏水污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