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建委、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和渔业局
(四)实施绿化工程,提升绿化质量。
完善旅游道路周边绿化;加快大型片林、环城林带、沿路防护林、水源涵养林和河道防护林建设;旅游道路两侧树木全部刷白;搞好旅游道路绿化建设,对原有绿地进行改造升级,实施植物造景,建设精品园林绿地。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林业局
(五)实施畅通工程,增强通行能力。
在路堤较高的危险地段设置护栏、安装红绿灯等交通设施;科学合理设置限速标识等安全设施,确保旅游道路安全畅通。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
三、工作步骤
综合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0年3月10日-3月20日)动员部署。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市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确定整治重点,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阶段(2010年3月21日-5月31日)集中整治。各级各部门按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深入扎实开展旅游道路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调度、检查和督导,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第三阶段(2010年6月1日-12月31日)巩固提高。组织检查,查缺补漏,进一步提高整治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抓好综合整治活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将整治任务列为今年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重点。各区(市)和枣庄高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抽调精干力量,深入扎实地推进旅游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市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并狠抓落实。市里将对工作成效突出的部门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三)认真检查考核。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阶段性检查、不定期抽查、调度和督导相结合等方式进行考核,具体考核主要参照《枣庄市旅游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考核细则》(附后)。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次检查后,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上报市政府,并反馈给各区(市)政府和枣庄高新区管委会,指导其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