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建设松花江流域高效、低碳、生态产业示范区。坚持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可持续发展,把哈尔滨建设成松花江流域高效、低碳、生态产业示范区。围绕实施“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在“北跃”规划的578平方公里区域,加快原生态万顷松江湿地和松花江至呼兰河区域的“两纵、四横、十八湖”的北国水城水系建设,创建科技创城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形成教育、研发、孵化、服务外包和生物医药、新材料、绿色食品等主导产业。在“南拓”规划的462平方公里区域,建设集产业新城、文化新城、生态新城于一体的工业新城,重点发展航空、汽车及发动机、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产业。围绕“中兴”,力争用3年多时间,搞好老城区的路网改造,建设现代交通体系;搞好老城棚户区拆迁改造,基本消除“破烂”状况;搞好地下管网和相应基础设施改造,完善承载功能,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围绕“强县”,以“富民强县”为核心和重点,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生态农业,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继续加快哈大齐工业走廊哈尔滨段建设,支持宾西等重点省级开发区的创新发展和提档升级。
二、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八)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选择一批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和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重点谋划和组织实施一批装备制造业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项目,积极申请国家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支持。
(九)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组织实施一批见效快、带动力强的技术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争取更多项目得到国家支持。加快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财政信用担保重点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对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科研类固定资产投入贷款给予贴息。逐步扩大科技风险基金规模。以股权投资为主要方式,滚动式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建立创业引导基金,吸引和集聚社会资源在我市创业。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鼓励实行技术入股、期权和企业年金制度。鼓励在哈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研发项目。
(十)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大力推广应用自主创新成果,重点加大对高技术领域自主创新成果的支持力度。对市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市级以上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市政府给予资金支持。积极推动产学研用相结合,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向企业转移自主创新成果,鼓励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优先支持科技型企业在创业板上市融资。积极申报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对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的项目,从市高技术产业项目配套资金中给予配套。对经市财政部门认定并列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本地产品,予以优先采购。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新产品或试制品,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实行政府首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