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
主要职责: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市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等。职责调整包括取消代管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的职责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挂统计设计管理处牌子)、组织人事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工业交通统计处、能源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社会科技统计处(挂人口就业统计处牌子)、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处、普查处、第三产业统计处13个职能处室。
人员编制:市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63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5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统计师1名(副局级),处长(主任)13名、副处长(副主任)15名。可配工勤人员6名。
市政府研究室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挂组织人事处牌子)、综合处、工交商务处、城建规划处、社会事业处、农业农村处6个职能处室。
人员编制:市政府研究室机关行政编制36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副主任4名,处长(主任)6名、副处长(副主任)7名。可配工勤人员4名。
市法制办
主要职责:承担审查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的责任;负责调研、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负责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省地方性法规草案、省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办理工作等。职责调整包括增加依法行政综合规划、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政策研究的职责;增加开展相对集中市级行政复议权工作的职责等。
内设机构:设秘书处(挂组织人事处牌子)、法规处、监督协调处、复议立案及应诉指导处(挂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复议案件审理处、规范性文件审查处6个职能处室。
人员编制: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30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3名,处长6名、副处长6名。可配工勤人员2名。
市公务员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设立济南市公务员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主要职责:完善公务员行为规范,推动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并拟订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等。
内设机构:设综合处、职位管理处、考试录用处、考核奖惩处、培训教育处5个职能处。
人员编制:市公务员局机关行政编制28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级)、副局长2名(正处级),处长5名、副处长5名。市公务员局的人事党务、机关财务后勤、离退休干部等事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财政拨款正局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含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管理工作,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