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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旅游局关于开展“品质旅游、伴你远行”旅游宣传活动的通知

安徽省旅游局关于开展“品质旅游、伴你远行”旅游宣传活动的通知
(皖旅质监〔2010〕3号)


各市旅游质监所、黄山、九华山风景区旅游质监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品质旅游,伴你远行”旅游公益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局分管领导的指示,现就开展“品质旅游、伴你远行”旅游宣传活动作如下通知:

  一、发放、监督旅游公益广告片播出。

  各市旅游质监所、黄山、九华山风景区旅游质监所应将旅游公益广告片发放本地旅游企业,督促旅游企业在旅行社、饭店、购物店的店堂,景区(点)游客中心,旅游大巴上播出。(目前国家旅游局正在制作公益广告片,收到后即发放,各市旅游局(委)也可自行制作公益广告片)

  二、做好文明旅游、理性消费宣传进社区活动。

  各市旅游质监所、黄山、九华山风景区旅游质监所应组织本地旅行社等旅游企业,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本城市主要社区,就如何提防旅游低价陷阱、关注文明旅游与旅游安全、旅游消费理性维权等向社区居民进行宣传,培养旅游者品质旅游、文明旅游、理性消费的观念。

  三、旅游公益宣传资料发放、摆放。

  各市旅游质监所、黄山、九华山风景区旅游质监所应将国家旅游局印发的宣传资料,也可结合各市实际编印宣传单、招贴画发放旅行社、饭店、景区(点)、购物店等旅游企业,并督促摆放,供游客使用。

  四、做好活动总结上报工作。

  各市旅游质监所、黄山、九华山风景区旅游质监所应将品质旅游、伴你远行宣传活动与相关旅游促销活动有机结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做好总结工作及时上报至省所。

  联系人:翁莉莉

  电话:0551-2827982

  传真:0551-2833813

  邮箱:ahlyzj@163.com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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