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
(南价费〔2010〕24号)
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
报来《关于申请重新核定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你校由原南宁技工学校、南宁市一轻技工学校、南宁市二轻技工学校、南宁医药技工学校、南宁市民族技工学校、南宁市财经学校于2009年正式合并组建为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大中专院校住宿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费字〔2002〕515号)精神,经研究,现将你校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住宿费收费标准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按附表规定执行。原南价费〔2008〕29号、南价复〔2000〕121号、南价复〔2000〕91号、南价费〔2005〕63号、南价费〔2006〕24号、南价费〔2007〕9号文同时废止。
二、请你校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并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或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公示栏或公示墙),公示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批准机关及文号、举报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实行收费公示前应按规定填写《收费公示内容和方式审核表》报我局审核,并按《单位收费公示表》的格式制作收费公示牌或公示栏、公示墙(请在“南宁市价格信息网”下载区下载《收费公示内容和方式审核表》、《单位收费公示表》)。收费公示必须符合长期置放的要求。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表: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南宁市物价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附表:
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表1:五一西路5号教学点(原南宁技工学校)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人·床·年)
| 水定额
(吨/人·月)
| 电定额
(度/室·月)
| 每间宿舍安排人数
| 收费对象
| 基本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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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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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楼
| 650
| 5
| 20
| 10人
| 学生
| 四层楼房。外墙贴瓷砖,内墙刮腻子。房屋结构为一房一卫一淋浴间一阳台。铁门,铝合金窗;室内为水泥地面;卫生间和淋浴间为耐磨砖地面,瓷砖墙裙;阳台为耐磨砖地面,瓷砖墙裙。配备有:铁架床、铁贮物架、适量椅子、电风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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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楼
| 650
| 5
| 20
| 10人
| 学生
| 四层楼房。外墙贴瓷砖;内墙刮腻子。房屋结构为一房一卫一淋浴间一阳台。铁门,铝合金窗;室内为水泥地面;卫生间和淋浴间为耐磨砖地面,瓷砖墙裙;阳台为耐磨砖地面,瓷砖墙裙。配备有:铁架床、铁贮物架、电风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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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楼
| 650
| 5
| 20
| 8人
| 学生
| 六层楼房。外墙贴瓷砖,内墙刮腻子。房屋结构为一房一卫一淋浴间一阳台。铁门,铝合金窗;室内为水磨石地面;卫生间和淋浴间为耐磨砖地面,墙面全贴瓷砖;阳台为耐磨砖地面,瓷砖墙裙。配备有:铁架床、铁贮物架、适量椅子、电话、电风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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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层住房
| 550
| 5
| 20
| 10人
| 学生
| 一层住房。外墙为涂料,内墙刮腻子。房屋结构为一房一卫一洗漱间。铁门,铝合金窗;室内为水泥地面;卫生间为耐磨砖地面,瓷砖墙裙;洗漱间为耐磨砖地面,瓷砖墙裙。配备有:铁架床、适量小型课桌、电话、电风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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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
|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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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人
| 学生
| 五一路新校区。室内为水泥地面。配备有:铁架床、电风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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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①非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含水电费。
②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中已包含学生宿舍供水、供电定额标准的费用,超过供水、供电定额标准的,学校可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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