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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4.领导换届后,做好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调整和充实。
  5.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
  6.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二、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7.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
  8.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逐步深入人心。
  9.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城乡规划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学习宣传《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
  10.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11.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核、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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