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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老城区立体绿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2010年春季,拆除老城区内违章建筑和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破旧围墙、棚户等建筑物4559平方米。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月1日-2月8日)。对老城区所有机关单位、学校、医院、酒店等进行现场调查,研究确定可实施立体绿化改造的建筑物、围墙等。

  (二)制定方案阶段(2月9日-2月28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绿化改造方案。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责任分工,抓紧做好前期种植床的修整、换土、苗木订购等准备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1日-4月15日)。各责任单位按照时间、任务要求组织实施立体绿化改造工作;老城区立体绿化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提供技术指导,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立体绿化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四)检查验收阶段(4月15日-4月25日)。立体绿化工作全面完成后,由老城区立体绿化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立体绿化工作的质量、苗木成活等综合验收,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实施单位进行及时补充绿化。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老城区立体绿化改造工程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和商务局、市林业生态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中卫日报社、中卫广播电视台、沙坡头区文昌镇、滨河镇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卫市老城区立体绿化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程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规划管理局局长巫磊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杨宏伟、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冯建军担任,具体负责老城区立体绿化工程的组织实施。

  六、实施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市规划管理局负责立体绿化工作的全面协调,确保立体绿化工作顺利实施。各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大型商场、酒店及重点道路两侧企业负责各自基地范围内的立体绿化工作,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居民住宅小区的立体绿化工作由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落实,并负责公园、广场、主干道等处的立体绿化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体绿化改造工程,把这项工作当作今春重点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克服畏难情绪,千方百计解决资金投入问题,创造条件切实抓紧抓好,按时完成立体绿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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