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负责组织全市外事、侨务干部的政策、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出国团组人员进行政策和纪律教育。
(九)向我市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协同审核我市重要涉外报道稿和相关文稿。
(十)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出国工作中出现的违纪事件。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协调沟通我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工作及业务往来。
(十二)管理全市侨务工作,负责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重点人物和重点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负责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技术、人才、宣传、文化等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外办设4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出国审批处)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字综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老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审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出国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违纪事件;负责组织全市外事、侨务干部的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对出国团组人员进行政策和纪律教育。
(二)欧美处
负责协调、指导和处理我市与欧洲、南北美洲、大洋洲等国家之间的外事往来和涉外事宜;负责办理我市与欧美各国地方政府建立友好城市、对华友好组织、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及其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欧美国家驻华使、领馆外交官员来我市的公务交往活动;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活动及我市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外事件;负责欧美国家的记者来抚采访的管理;协同审检我市涉及欧美国家的对外报道稿和相关文稿。
(三)亚非处
负责协调、指导和处理我市与日本、朝鲜、韩国、蒙古及东南亚、非洲等国家之间的外事往来和涉外事宜;负责办理我市与亚非各国地方政府建立友好城市、对华友好组织、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及其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亚非国家驻华使、领馆外交官员来我市的公务交往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外事件;负责亚非国家的记者来抚采访的管理;协同审检我市涉及亚非国家的对外报道稿和相关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