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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总方案的通知

  第二周(3月21日-3月27日)强化宣传阶段。

  1.启动“地球一小时低碳生活周”宣传,倡导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参与“地球一小时低碳生活周”。主要内容及安排为:3月22日,家庭节能--利用循环水,节约一公斤水资源;3月23日,办公室节能--少用10张打印纸;3月24日,低碳出行--选择公共交通,少开一天私家车;3月25日,低碳购物--自带环保袋,拒绝塑料袋。(责任单位:各主办、协办单位)

  2.各主办、协办单位需自行策划开展一项主题活动,并通过部门网站或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责任单位:各主办、协办单位)

  3.3月26日-3月27日,开展集中强化宣传。利用商务楼宇大屏幕平面媒体、电视媒体播放2010年“地球一小时”宣传短片;(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循环办、贵阳电视台)

  4.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继续深入宣传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分别邀请一名专家及市政府领导于26日、27日对贵阳低碳经济发展进行电视专访。(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循环办、贵阳电视台、贵阳人民广播电台)

  5.3月27日,在人民广场开展广场宣传活动。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文明办、市循环办分别组织人员,制作宣传展板和宣传资料,在人民广场开展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三创一办”、循环经济等有关内容宣传。(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文明办、市循环办)

  6.3月27日,在人民广场户外广告大屏幕开展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倒计时,自27日下午16:00起,人民广场大屏幕开始倒计时,20:30准时关闭大屏幕一小时。组织青年志愿者在广场开展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团市委、市循环办)

  7.3月27日20:30-21:30,参与活动的各相关单位分别关闭所在楼宇景观灯(涉及公共安全的照明灯、路灯、交通信号灯等除外);市城管局负责关闭人民广场、甲秀楼的景观灯。(责任单位:各主办、协办单位,市城管局)

  8.3月27日,分别选择市级行政中心、甲秀楼、人民广场和云岩区、南明区的两个社区以及一所学校,由贵阳电视台、贵阳日报、贵阳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进行重点报道,并做好活动资料留存及后续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管局、云岩区、南明区、市教育局、贵阳电视台、贵阳日报传媒集团、贵阳人民广播电台)

  9.花溪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3月27日20:30准时关闭当地政府的大楼景观灯,并自行组织有关活动。(责任单位: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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