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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土地管理模范县(区)考评活动的通知

  年度考评得分低于70分的县(区),由市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整改建议书,核减该县(区)下一年度用地指标,并对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实施约谈或问责。
  五、具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考评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土地管理模范县(区)考评活动,是加强和规划土地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事关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大局,事关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今年是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5号令实施问责的起始年,也是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覆盖的一年,随着国家对土地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土地管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有必要通过开展土地管理模范县(区)考评活动,促进我市土地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步入全区土地管理先进市行列。因此,各县(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考评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严格按照考评活动考核验收细则进行考评。市国土资源局依照考评活动9个方面的内容,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土地管理模范县(区)考试活动考核验收细则。市考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严格按照细则的规定进行考核。各县(区)要对照考核细则,逐项逐条检查自纠,整改完善。市政府将在年内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开展考评活动情况进行督查。
  (三)加强对考评活动的组织领导。为确保考评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施,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国土、监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考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黄雅杭 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马凤贤 市政府副秘书长
  石 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罗占东 市监察局副局长
  魏志刚 市财政局副局长
  计发东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虎步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考评活动具体工作和土地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市监察局负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政纪律的有关规定,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和违法违规的立案查处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完善土地出让、征地补偿、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管理等制度和考评活动经费保障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监管工作,并协同做好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等工作。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对考评活动的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细化制度工作方案、督察方案和责任追究办法,把考评活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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