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5.12”地震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0〕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防震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市人民政府决定5月12日在全市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地震应急演练的重要性
地震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的自然灾害。“5.12”特大地震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我们敲响了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警钟。固原市位于我国南北地震带北段,境内地质构造复杂,地震活动具有强度大、频度高、震源浅、易成灾的特点。坚持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和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常性开展地震紧急避险和疏散演练,对于提升应对地震的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减少地震及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对地震应急演练工作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演练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演练内容
地震紧急避险和人员疏散演练。
三、演练时间
2010年5月12日。
四、演练单位
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演练安排
(一)市本级地震应急演练
市人防办负责在5月12日14时28分鸣响防空警报。市直各部门(单位)、市属学校、医院、商场等以防空警报为信号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活动。
学校地震应急演练由市教育局负责统一安排组织;宁夏师范学院地震应急演练由师范学院负责组织。
医院地震应急演练由市卫生局负责统一安排组织。
商场、企业地震应急演练由市商务局、工信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分别负责统一安排组织。
驻市行政中心各部门(单位)地震应急演练,按照《固原市行政中心地震应急预案》(固政办发〔2009〕10号),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开展。行政中心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地震应急演练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