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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2010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突出工作重点,促进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

  1、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加强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更新维护工作,在做好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两栏目日常更新维护工作及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答复工作的基础上,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针对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责任单位:受理中心)

  2、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优化网站整体功能布局,加强网站信息内容整合,凸显“便民信息”栏目服务功能,方便群众查询、搜索。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健全网上局长信箱、在线访谈、网上调查评议等栏目有效运作机制,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增进政民双向互动。(责任单位:网站编辑部、受理中心)

  3、推进网上办事系统的建设与应用。结合行政审批网上办事系统建设,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由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决策公开延伸。以行政审批网上办事系统的建设和应用为抓手,加强行政审批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间的工作协同,增强网上服务能力和跨部门协同服务能力,推进行政审批业务外网申请、内网流转、网上审批、电子监察。(责任单位:受理中心、信息中心)

  4、推进规划计划信息公开。加大水务专业规划、海洋专业规划等全市性、区域性专项规划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公开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等各类社会关注度高的计划的实施情况。(责任单位:综合规划处、水资源管理处、办公室)

  5、推进政策的全过程公开。对涉及民生、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局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等具体事项,要事先通过网络、座谈等多种形式,征求相关各方或社会公众的意见或建议。正式发布后,要按照“谁主管(办)、谁解读”的原则,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编写解读材料并在网站“政策解读”栏目予以公开;结合行业发展实际,针对市民咨询较多的热点问题,对现有的水务便民问答进行梳理、补充和更新,并组织开展海洋便民问答的编写和公开。(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6、强化突发性公共事件信息公开工作。以局门户网站“应急管理”专栏和“上海市防汛信息服务网”为载体,有步骤、有重点地公开专业或专项应急预案,及时准确地发布预警、防范信息。对重大公共事件、公共预警信息以及其他需要公众及时知晓的政府信息,应当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责任单位:防汛和安全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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