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及证件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0〕33号)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及证件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根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及证件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宁府法〔2010〕9号)精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决定开展一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及证件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及证件管理专项检查,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总结经验,分析不足,规范和完善我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及证件管理工作。
二、检查范围
市直各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法定授权组织及其执法工作人员。
三、检查内容
(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1、各行政执法主体中行政执法人员的总数、持有行政执法证件(包括国务院部门颁发的证件)人员数及其所占比率;
2、行政执法人员是否符合法定的资格条件;
3、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按规定经过综合执法培训和专业法律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1、是否按规定申领行政执法证件;
2、是否依法使用行政执法证件;
3、行政执法人员变换岗位或违法行政后是否对执法证件及时进行了变更、暂扣、注销;
4、是否按照
《办法》的规定定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工作;
5、本单位聘用的临时工、合同工是否领取行政执法证件;
6、使用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国务院部门行政执法证件的机关,是否按要求报市政府法制机构备案,领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国务院部门颁发的执法证件,是否按照
《办法》的规定申领和使用《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