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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固原市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加强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政特困户和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有机衔接,建立多方合作的新的医疗保障制度,管好、用好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的门诊统筹费用。当居民健康问题超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范畴时,其住院治疗的费用先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核销,然后通过民政大病救助来实现。
  4、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进一步完善药品统一管理政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根据确定的基本用药目录,药品销售执行“0”利润,覆盖全市乡镇卫生院、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在此基础上,探索“基本疾病”与“基本药物”,完善基本医疗服务包的内容和技术规范。
  (五)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1、建立监督管理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依法严格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执业监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及有关医疗机构要制定相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职责、技术标准和服务流程,加强指导和培训,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发挥各级技术指导组的作用。
  以县(区)为单位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印制工作记录、转诊记录、处方、核销单据等(由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支付),统一落实签字、公示、监管等制度,简化工作程序,简化村医工作记录。县(区)、乡(镇)两级建立和落实监管责任制,确保工作运行规范和资金运转安全。
  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以乡镇为单位,由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人员、制度、业务、药品、档案、报酬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等职责;村卫生室承担所在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职责。村卫生室绩效考核不达标,乡镇卫生院负连带责任。
  建立社会民主监督制度,农村由卫生院会同各村民委员会或由社区卫生管理机构会同居民委员会,成立5-7人的民主监督小组,负责村医工作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等方面监督;收集患者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医服务满意度的评价。
  2、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根据自治区基层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制定当地绩效考核办法。按照服务人口核定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年度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总量,测算服务成本,实行标化工作量考核。依据实际完成工作量、工作质量予以补偿,充分调动基层卫生工作者积极性。绩效考核实行层层考核,市级对县级全面考核,对乡级、村级抽查复合;县级对乡级全面考核,对村级抽查复合;乡级对村级全面考核。
  3、建立新的人事劳动分配制度。一是推进基层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按需设岗、公开竞聘、严格管理”的原则,推行全员聘用制。实行一年一聘,动态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公开招聘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任期三年,推行任期目标责任制。二是改革分配制度,对基层卫生机构实行工资总额动态包干管理,在工资总额内行使分配自主,严格执行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人员工资的30%,按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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