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初中学校在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时,要根据学生初中三年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确定被保送学生的推荐保送资格。每所初中学校应把握保送名额并可留出预备人选,超出该范围的学生不得推荐。
3.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向所在班级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会同任课教师,在听取所在班级班委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名单,经校长办公会议(或校行政会议)讨论后,确定推荐给各校的学生名单。
4.推荐生在填写《2010年宁波市直属普通高中保送生推荐表》(附件2)时,必须填报好志愿。志愿填报由学校组织进行,初中学校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结合考生意愿,帮助学生选择填报志愿。学生只能选报七所学校中的一所学校,兼报无效。各初中学校填报同一所重点中学的学生数不能超过区下达该所重点中学分配给该初中学校的名额。推荐生填写志愿必须规范,涂改作废。各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不能强迫命令或包办代替。
5.学校在推荐上报前必须将被推荐至各校的学生名单及基本情况在校内张榜公示七天,有条件的学校还应在校园网上公示,接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6.5月14日之前,学校上报《2010年宁波市直属普通高中保送生推荐表》(附件2)、《2010年宁波市直属普通高中保送生推荐汇总表》(附件3)。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所辖初中学校保送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一律退回,不足名额不再补充。
7、各直属公办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自主命题的综合素质测试题目不得超纲,禁止出现奥赛类学科试题,测试题目于5月17日报市教育考试中心,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和教研室审题备案。
(五)录取办法
1.5月22日上午,推荐保送生须参加所推荐直属公办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学校的综合素质测试。直属公办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要求,自主命题,自主招生。命题要注重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习的自然素质、学习潜力,同时参考学生品行、创新能力素质。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2.保送生实行提前录取,直属公办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学校在录取时,对初中学校推荐的保送生录取率不低于80%,并适当向薄弱学校倾斜。已被学校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参加6月11-12日举行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学生毕业成绩由初中学校结合学生平时情况综合评定。未被录取的推荐保送生转入中考招生程序。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