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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市直属普通高中保送生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学校留底,两份以书面和电子文稿两种形式于5月14日之前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填表人:          月  日

  附件4
关于浙江省等级普通高中提前录取初中保送生
综合测试的实施指导意见

总  则

  一、为保证全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实施,促进我市高中段招生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定本意见。

  二、本意见适用于全市浙江省等级普通高中提前录取初中保送生学校。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补充细则,但不得与本意见原则相违背。

  三、测试的目的是为高中段学校选拔新生提供文化成绩依据。基本原则是科学、公正、规范。

  四、各校选定的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纪律和保密要求;秉公办事,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

  五、选定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中考。

命题及试卷

  一、学校要成立命题领导小组,由校长或中招分管校长担任组长。

  二、参加命题工作的教师必须是政治思想好、学科业务能力强、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中考的教师。

  三、命题范围应以初中毕业生考试大纲范围为基础,难度系数控制在0.65左右。考试内容须包括数学、科学、语文、英语等学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四、命题及监印人员须全部入闱,封闭管理。所有命题工作人员必须与校方签定保密协议,如有发现试题泄密的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试题卷(答题卷)上必须印有密封线,试卷用专用的试卷袋封袋。

考务安排

  一、考生的测试号码由各测试学校编排,同一所初中学校的考生尽量安排在不同的试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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