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平阳县万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10〕183号)
平阳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平阳县万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平发改投资〔2010〕45号)悉。经商省农业厅,原则同意建设平阳县万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扩建项目。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提高奶牛标准化规模饲养水平,转变奶牛饲养方式,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精神,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扩建标准牛舍700m2、配套用房232 m2,配套建设防疫排污等附属设施;购置配套设备11套(批/台);引进良种奶牛50头,年新增产奶量150吨。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18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50万元,建设单位自筹68万元。
四、项目法人与建设期
项目法人为平阳县萧江镇万兴奶牛场。项目建设期1年。
五、项目建设地点
平阳县萧江镇河峥村。
请进一步落实节能、消防和环境保护措施,据此批复和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组织实施。
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二○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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