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金华市金东区乐乐牧场标准化养殖场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金华市金东区乐乐牧场标准化养殖场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10〕182号)


金华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要求审批金华市金东区乐乐牧场标准化养殖场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金发改农经〔2010〕41号)悉。经商省农业厅,原则同意建设金东区乐乐牧场标准化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提高奶牛标准化规模饲养水平,转变奶牛饲养方式,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精神,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建各类牛舍1800m2;配套建设附属用房290 m2、供水管网1000米、改造污水管道600米;配套道路及地面硬化1600 m2等附属工程;购置仪器、设备4台(批)。项目建成后将原奶牛场改造为标准化奶牛场,提升牛奶品质,提高经济效益,可年新增利润20万元。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98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50万元,建设单位自筹48万元。
  四、项目法人与建设期
  项目法人为金华市金东区乐乐牧场。项目建设期1年。
  五、项目建设地点
  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东陈村。
  请进一步落实节能、消防和环境保护措施,据此批复和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组织实施。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