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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0年省市为民办实事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0年省市为民办实事的通知
(酒政办发〔2010〕51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省属驻酒各单位:
  近年来,省、市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抓民生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认真实践,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2010年,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民办的“14件、23项”实事任务已通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通知》(甘政发〔2010〕8号)下达到各市州。市“两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市委、市政府确定了“8件惠民实事”。这些为民办的实事项目涉及面广、投入量大、任务艰巨、人民群众期待和要求高,省、市政府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协作部门和单位以及实施范围。各级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研究制定方案,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积极督促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向省、市有关部门落实项目配套资金,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主动协调联系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把每件实事的工作质量、进度要求和完成时限等工作任务分解到实施单位、责任落实到人,认真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各协作单位要充分发挥协调联系作用,主动配合,相互支持,积极衔接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效促使实事的顺利实施。项目具体实施的县(市、区)和部门要靠实目标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全程跟踪管理,深入一线抓落实,及时报告各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把实事办好。市政府督查室将适时跟踪督查,年底全面考核验收。
  附件:1.省委省政府为民办的“14件”实事
  2.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的“8件”实事

二O一O年四月八日

  附件1:
2010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的“14件”实事

  一、解决5.09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和新增2540户农村沼气用户工程
  (一)解决5.09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协作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瓜州县、敦煌市政府。
  要求:全市计划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5.09万人,共安排饮水安全工程15处,涉及5个县(市、区)的14个乡镇41个村1.4123万农户,工程计划总投资3152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230万元,地方及群众自筹922万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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