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协作单位:市发改委、残联、财政局,肃州区政府。
要求:酒泉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在肃州区,由肃州区政府负责建设。学校规划占地面积30亩,计划办学规模为12个教学班,可容纳全市160名适龄残疾儿童寄宿就读。酒泉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计划投资1380万元,校舍规划建筑总面积6200平方米,修建教学楼2幢、宿舍楼1幢及食堂和浴室等生活用房。该项目计划于2010年8月底竣工并投入使用。
十三、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协作单位:市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农牧局、监察局,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瓜州县、敦煌市、肃北县、阿克塞县政府。
要求:按照省上关于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要求,今年,全市计划选拔300名左右的医学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在人员分配上,根据各县(市、区)对医疗卫生人员的需求,按照各县(市、区)农牧业人口数0.53人/千人的指标进行分配,并适当向移民县市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照顾。
其他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市人事部门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向省上上报了调查统计情况,待省上下达选拔计划后,市人事部门将按照省上下达我市的计划任务,及时分解到各县(市、区)进行实施。在安排就业上优先解决近年来农村纯农户、纯牧户零就业家庭中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
十四、城乡危旧房改造工程
(一)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协作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新农办,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瓜州县、敦煌市、肃北县、阿克塞县政府。
要求:2010年,全省计划在14个市州实施20万户农村危旧房改造。我市的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待省上计划下达后,由市建设部门及时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按照市上分解下达的改造建设任务,落实好配套资金,认真组织实施。
(二)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市残联
协作单位:市财政局、民政局、新农办,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瓜州县、敦煌市、肃北县、阿克塞县政府。
要求:2010年,全市计划改造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450户。其中:肃州区90户、金塔县80户、玉门市100户、瓜州县70户、敦煌市50户、肃北县40户、阿克塞县20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分级承担,省财政每户补助4000元,县(市、区)每户配套补助3000元。各县(市、区)要鼓励整合其他项目资金和社会捐资、帮工帮料改造危房。
(三)廉租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