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进全民创业,稳定和扩大就业。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市级统筹。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提高对劳动人事争议的调处能力,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
12、强化财政监管力度。
不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财政管理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强化预算约束,逐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推行收费公示制度。统筹安排和规范使用财政资金,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格清理“小金库”,确保行政机关权力和利益脱钩。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
13、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
结合机构改革,继续审查执法依据、确认公布行政执法主体,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加大培训考试力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
14、完善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机制。
贯彻《
甘肃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执法责任,完善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措施,制定出台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办法。按照《甘肃省依法行政考核标准》,科学制定考核指标,把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任用挂钩。市政府各部门要向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当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力、违法行政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
15、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加强城市街道、社区和农村乡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组织建设,把纠纷妥善化解在基层,把矛盾解决在地方。推行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发挥信访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有效防止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政府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