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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凉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


  二、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实施《廉政准则》长效机制

  《廉政准则》的颁布是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制度成果,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总结制度创新方面取得的成果,特别是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等方面形成的一些好的做法,将其上升为制度。要按照中央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相关配套制度,使《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更加具体、更有操作性。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通过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查考核等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要对照《廉政准则》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对照《廉政准则》,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预防腐败试点和解放思想学习讨论以及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对照《廉政准则》要求,认真分析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根据中央要求,当前要着力解决好六个方面问题,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之当利益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扰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选拔作用干部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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