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泰政办发〔20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泰安市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
2.1 应急救援指挥部
2.2 职责分工
2.3 工作机构
3 事故报告
3.1 报告程序
3.2 报告内容
3.3 值班电话
4 应急响应
4.1 事故分类
4.2 响应分级
4.3 应急处置
4.4 应急结束
5 信息发布
6 后期处置
6.1 保险理赔
6.2 调查总结
7 应急保障
7.1 应急救援体系保障
7.2 应急预案体系保障
7.3 通信信息保障
7.4 技术装备保障
7.5 救援经费保障
7.6 预测预报
7.7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 日常演练
9 宣传和培训
10 责任与奖惩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突发事故灾难应对工作,规范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完善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泰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