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0]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石家庄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10]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0年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审批层级和环节明显减少,行政效能明显提高;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审批行为;健全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2010年主要任务
(一)抓好已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落实到位。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石政办函[2009]154号)要求,市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市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是否予以取消,下放县(市)、区的行政许可项目是否落实到位,对取消审批后仍需加强监管的事项是否建立健全后续监管机制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通报,并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河北省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对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投诉举报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通过开展综合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以备案、核准等名义搞变相审批和权力上收行为,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