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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的通知

  (2)分值设置:
  1)每个项目检查结果分为:合格、整改、停工整改和未检查四种情形
  ①检查结果为合格的项目,计100分;
  ②检查结果为整改的项目,基本分计80分,每条整改记录再减2分,累计扣分,最高扣20分;
  ③检查结果为停工整改的项目,基本分计50分,每条停工整改记录再减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④未检查项目计60分;
  2)安全检查得分=∑项目检查分数/评价期内所有在施项目总数;
  3)若一个项目在此次评价期内被检查多次,按评价期内检查最高分计算;
  4)凡出现安全违规投诉并被管理部门确认属实的,按停工整改一次计算;
  5)评价周期为一个季度,分数每一季度计算一次,有效期为一个季度;进入下一评价周期时,所有项目分数自动归为“未检查”状态分数为60分。
  (3)最高分100分,最低0分,评价期内企业无在施项目记录计60分。
  (4)年度得分为四次计算分数的平均分。
每季度
147.0文明施工评价10%7.1文明施工检查10(1)此项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0分。
  (2)分值设置:
  1)每个项目检查结果分为:合格、整改、停工整改和未检查四种情形
  ①检查结果为合格的项目,计100分;
  ②检查结果为整改的项目,基本分计80分,每条整改记录再减2分,累计扣分,最高扣20分;
  ③检查结果为停工整改的项目,基本分计50分,每条停工整改记录再减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④未检查项目计60分;
  2)文明施工检查得分=∑项目检查分数/评价期内所有在施项目总数;
  3)若一个项目在此次评价期内被检查多次,按评价期内检查最高分计算;
  4)凡出现文明施工违规投诉并被管理部门确认属实的,按停工整改一次计算;
  5)评价周期为一个季度,分数每一季度计算一次,有效期为一个季度;进入下一评价周期时,所有项目分数自动归为“未检查”状态分数为60分。
  (3)最高分100分,最低0分,评价期内企业无在施项目记录计60分。
  (4)年度得分为四次计算分数的平均分。
每季度
 
158.0劳务用工评价10%8.1劳务用工检查10(1)此项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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