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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的通知


  (三)基础设施建设科

  负责全市扶贫整村推进、连片开发和搬迁扶贫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村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负责编制扶贫开发基础项目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制度;拟定扶贫开发工程管护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批报扶贫开发重大项目、跨区域项目和专项项目,备案年度市级一般扶贫开发项目,组织重大扶贫项目的考察、评估和论证;指导扶贫项目的招投标,组织扶贫项目监督、检查、验收。

  (四)产业化与外资扶贫科

  组织拟定科技扶贫、产业化扶贫、外资扶贫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科技扶贫政策和科技推广工作制度;指导科技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工作;做好扶贫开发科学技术推广工作和技术培训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引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产业化扶贫、小额信贷扶贫、互助资金扶贫的方针、政策;组织评审推荐扶贫龙头企业;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贷款项目贴息审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扶贫信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信贷项目库的建设工作;负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扶贫开发外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外资项目的申报、论证,指导外资项目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外资项目的检查、审计、验收、评价及资金回收工作;负责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开展扶贫济困活动;组织、指导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等定点扶贫工作;联系、协调中直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驻村扶贫工作;接受和管理各种社会扶贫捐赠;联系和指导市扶贫开发协会、市扶贫基金会工作。

  四、人员编制

  洛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9名。

  核定驾驶员事业编制2名,由综合科代管,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五、审办事项(无)

  六、联办事项

  (一)联合市财政局对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进行申报、批转、投放、实施和验收

  1.设定依据:《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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