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水政水资源办公室
  起草涉水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承办盟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工作;配合流域机构调处旗(区)间水事纠纷,调处跨旗区的水事矛盾;组织征收水利政策性规费;全盟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指导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城镇供水的水源规划工作;指导城镇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承担全盟节约用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城镇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组织指导全盟水权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全盟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全盟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公用事业科(安全饮水办公室)
  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城镇供水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全盟农村牧区人畜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六)水保科
  指导全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及监督实施;组织全盟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七)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盟防汛(凌)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凌)抗旱调度和应急调度;编制全盟防汛(凌)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盟水旱灾情发布,监督重要河流防汛(凌)抗洪抢险工作;组织协调山洪等灾害及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负责洪泛区、蓄滞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负责盟级防汛抗旱经费、物资的计划、管理和调配工作;负责全盟洪涝、干旱灾情的统计工作。
  四、人员编制
  盟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4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7正1副)。另核定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
  五、其他事项
  (一)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阿盟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阿盟环境保护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局际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阿盟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阿盟水务局发布水文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阿盟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盟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盟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盟交通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盟水务局牵头,会同盟国土资源局、交通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