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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二批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二批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通知
(周政[2010]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7年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按照“发展与规范并重,规范优先”的原则,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各地涌现出了一批管理规范、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显著提高。为保持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势头,促进其又好又快发展,经各县(市、区)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并通过市统一组织评审,决定命名太康县地管家等3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第二批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附后)。

  希望被命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健全制度、规范管理、面向市场、合法经营,不断提高经营水平和带动能力,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争取有更大作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引导,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为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周口市第二批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周口市第二批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共30家)

  太康县(5家)

  1、太康县地管家植保服务专业合作社

  2、太康县白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3、太康县顺丰种植专业合作社

  4、太康县鸿运连连西瓜种植专业合作社

  5、太康县永启养殖专业合作社

  鹿邑县(4家)

  6、鹿邑县金日绿色大豆农民专业合作社

  7、鹿邑县金穗生态小麦农民专业合作社

  8、鹿邑县吉贞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9、鹿邑县绿发无公害蔬菜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

  扶沟县(3家)

  10、扶沟县福民蔬菜专业合作社

  11、扶沟县交拓瓜菜专业合作社

  12、扶沟县卫新养殖专业合作社

  项城市(3家)

  13、项城市汇远辣椒种植专业合作社

  14、项城市兴通养殖专业合作社

  15、项城市健神种植专业合作社

  淮阳县(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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