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1.以党性党风教育为重点,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性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纪检监察室和各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法规制度。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全年拟安排四次廉政教育活动,包括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先进事迹,参观省、市纪委组织的廉政教育展览,观看警示教育,参加知识问答等,做到警钟长鸣,拒腐防变。各处室要结合各自业务工作特点,主动抓好教育和学习,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2.认真执行《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相关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使用公款或接收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和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工作:(1)继续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巩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成效。(2)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3)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4.认真落实中央《
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增强全行业反腐倡廉意识。充分发挥西安旅游网站的作用,定期发布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的工作任务、目标措施,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工作落实。利用机关板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
(四)加强监督,正确行使权利
1.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激励惩处、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3.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凡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加强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注重实际效果。严禁领导干部个人决定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安排、政府采购等行为,今后我局凡是带有 “权力化”色彩的工作都要集体研究,按程序办理,淡化个人色彩,堵绝个人说了算。
4.加强行政监察,逐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促进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继续抓好《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