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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2010年春运期间客运价格管理的通知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2010年春运期间客运价格管理的通知
(鄂价电[2010]3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民航湖北监管局、长江航务管理局、武汉铁路局:

  为加强春运期间客运价格管理,保障广大旅客平安、及时、便利出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9]3338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我省2010年春运期间客运价格政策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规定,2010年春运从1月30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共计40天。

  二、各级价格、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调整我省道路客运基本运价的通知》(鄂价能交[2007]219号文件)的规定及道路客运票价的核算方法核实各客运班次票价,并张榜公布。

  农村道路、城区有线路编号的“城乡一体化”客运班车,城市公交车、中巴车、客运出租车、轮渡等,春运期间票价一律不得上涨。

  三、水路旅客运输票价已经实行市场调节,各级价格、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水路旅客运输市场的监测和引导,保持水路旅客运输票价平稳。

  四、铁路旅客票价应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铁路售票窗口及客票销售代理人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送票费和铁路客票销售服务费,并实行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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