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中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第三军医大学各附院、解放军三二四医院、武警重庆总队医院,大型企事业职工医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0年重庆市中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八日
2010年重庆市中医工作要点
2010年我市中医药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
《若干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市卫生工作和“健康重庆”建设总体部署,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制定和落实扶持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科技体系建设,繁荣中医药文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中医药服务需求。
一、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和落实相关政策
(一)以贯彻落实
《若干意见》为主线,在充分调研、广泛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我市的具体实施意见,在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重点研究、制定和落实有利于提供和使用中医药服务的优惠政策。建立有利于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财政补偿机制和具体补助办法,落实公立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协调相关部门完善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院内特色中药制剂的价格政策。提高中医药在城镇医保及新农合中的报销比例,争取将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院内中药制剂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二、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二)继续推进市级中医龙头机构建设。积极推进我市中医龙头机构建设,开工建设市中医院二期工程,争取将市中医院纳入国家省级重点中医医院建设项目,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市中医龙头机构,充分发挥市中医院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