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重庆市卫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0年重庆市卫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规划财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九日
2010年重庆市卫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
2010年,是新医改实施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全市卫生规划财务工作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康重庆”建设和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强基础、建平台”,切实加强规划财务队伍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充分发挥“规划”、“保障”和“监管”作用,认真完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卫生专项资金监管等重点工作,努力提升卫生规划财务工作水平,为全市卫生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调查研究,实行分类指导,积极落实财政对卫生补偿政策和争取各级投入
一是积极贯彻医改相关经济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分别地区情况、加强指导,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的意见》等医改相关经济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政府对卫生的投入,确保顺利完成医改任务和健康重庆等工作目标。
二是积极落实财政补偿政策,推进医改工作的实施。研究落实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机构财政补偿政策,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积极参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在实施中根据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帮助落实相关财政政策。
二、积极推行医疗卫生单位运行机制改革,加强财务监管,规范经济行为
一是全面推行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改革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管理机制,全面推进财务集中核算,出台《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财务集中核算规范化管理办法》。
二是全面推进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按照《重庆市卫生系统创建示范化财务科(处)和规范化财务管理单位考核标准》要求,在全市区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示范化财务科(处)、规范化财务管理单位创建活动。我局将组织专家对单位进行指导、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