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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责任人:陈加元
  协调人:施利民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农办、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人防办
  23.积极做好人才人事工作
  内容与要求:着眼于服务转型升级,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制订实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加大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新型实用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省级重点创新团队建设,积极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智力。健全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国家部署的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稳妥推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稳步实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认真做好军转安置工作。
  责任人:陈加元
  协调人:施利民
  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
  24.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
  内容与要求:按照主攻调整二产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实施11个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规划,组织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加快发展重大成套技术装备、高性能轻工装备、数控机床和汽车制造业等。择优发展石化、钢铁、船舶等临港重化工业。大力培育发展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信息网络特别是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抓紧研究制订发展规划,加强与国家相关规划对接,抓好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培育发展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骨干企业。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施三年“万亿技改促提升”计划和技术改造“双千工程”,建立健全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库,继续实施“958”企业技术赶超计划。统筹使用工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技术研发、技术改造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推进21个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及时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培育大企业大集团,积极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尤其是中央大型企业,引导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强强联合,做好目前已经确定的146家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工作。积极推动企业管理创新,开展百家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示范活动,深入实施“企业精细化管理”工程和“企业家素质提升计划”,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大力推动企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促进生产加工企业加快向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环节拓展。规划建设一批新的工业发展大平台,为先进制造业的集聚发展拓展新空间,努力形成一批产业集聚区和具有全国战略意义的产业基地。加快现有各类园区扩容工作,调整规划,整合土地,拓展空间。积极推进现有园区产业提升工作,整合乡镇工业功能区。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责任人:金德水
  协调人:孟刚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
  25.切实强化科技支撑作用
  内容与要求:深入实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浙江省试点建设,扎实推进“八个一批”重点工作,实施好12个重大科技专项,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和创新型省份建设。大力推进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积极推进省科研创新基地和科技城建设,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建设目标,不断完善发展规划,积极探索建设新模式,加快引进集聚国内外优质科技资源,争取经过若干年的努力,把科技城打造成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科技资源集聚区、技术创新源头区、高新产业孵化区、低碳经济示范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标准化和品牌战略。扎实做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扎实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在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中的主体作用。
  责任人:金德水
  协调人:孟刚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商务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科协
  26.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
  内容与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推进“百家升级工程”,实现500家企业从规模以上小企业升级为中型企业;推进“千家成长工程”,实现5000家微小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推进“万家培育工程”,重点培育 10000家初创型小企业实现成功创业。加快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服务网络和小企业创业基地,积极协调解决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发展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完善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激励机制,强化中小企业的科技人才支撑和金融保障,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积极鼓励民营经济做大做强,走高端化、品牌化和国际化发展之路。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支持民营企业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
  责任人:金德水
  协调人:孟刚
  责任单位:省中小企业局、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统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
  27.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
  内容与要求:围绕节能降耗目标,大力实施节能降耗十大工程,严格执行重点耗能行业能耗限额标准,抓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改造和建筑节能,加大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力度,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深入推动节水、节材等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工业循环经济“733”工程,建设一批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大幅度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努力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
  责任人:金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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