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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责任人:夏宝龙、王辉忠、李强、葛慧君
  协调人:林云举、冯波声、宋光宝
  责任单位:省委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3.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内容与要求: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深化群体性事件隐患“专案经营”工作,及时有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着力强化重点人员管理、整治治安乱点、加强“虚拟社会”和社会组织管理等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加强执法教育培训,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创新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执法公开工作,健全科学、简明、有效的执法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
  责任人:夏宝龙、王辉忠、葛慧君
  协调人:林云举、冯波声、宋光宝
  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司法厅
  44.全力做好上海世博会相关安保工作
  内容与要求:强化“环沪护城河”工程,加强对各类重点人、重点物、重点场所行业的治安管控,严密入沪通道、管道的卡口盘查、治安检查,防止各类有现实危害的人员及危险物品流入上海。加强对在我省举办的世博会“主题论坛”等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责任人:王辉忠、葛慧君
  协调人:冯波声、张景华
  责任单位:省委、省政府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5.强化道路交通和消防管理,严防发生恶性事故
  内容与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日常监管、源头治理和隐患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火灾等事故发生。
  责任人:王辉忠、金德水
  协调人:宋光宝、张景华
  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46.继续深入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
  内容与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制订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10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责任人:陈加元、郑继伟
  协调人:马林云、施利民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办、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经合办、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团省委、省残联
  47.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社会管理和社会事务工作
  内容与要求: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重心下移,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夯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做好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前期准备工作。继续全面推进城市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加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社区建设均衡发展。认真推广“四议两公开”和村务决策“五步法”经验,总结推广“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经验,积极探索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的方法途径。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积极推进社会工作者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加强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落实水库移民政策,加大移民安置帮扶力度。审慎稳妥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全面推进“平安边界”创优活动。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责任人:陈加元
  协调人:施利民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农办、省监察厅、省移民办
  48.努力扩大社会就业
  内容与要求: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加大财政、信贷、社保补贴等政策扶持,建立健全公共投资带动就业增长的机制,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和劳动者灵活就业。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把免费创业培训对象扩大到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镇失业人员、城乡新增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退伍军人培训,加强农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加强大学生创业园和见习基地建设,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城乡基层和艰苦地区开创事业。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登记、入户调查、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等制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积极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70万人,帮助30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完成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20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发现一户、解决一户,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责任人:陈加元
  协调人:施利民
  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农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
  49.深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内容与要求: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与跨省转移接续的管理服务工作,研究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序调整用人单位养老保险费缴纳比例,对部分困难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继续实行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推动大学生和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探索医疗保险异地结算办法。认真做好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工作。深化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的分层分类救助政策,全面推行医疗救助即时结报,继续做好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和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0万,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确保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按规定领取到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基础养老金;新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0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0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和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稳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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