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金融业辐射能力不强。一是我市金融业总体规模相对较小,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相对较低,在西部地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还不够强;二是金融法人机构少,总部经济特征不明显,难以形成市场主导,综合实力和带动作用不强;三是中西部地区多个城市都提出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地区间金融资源争夺加剧,我市金融业发展面临激烈的外部竞争。
三、成都市金融业发展目标
(一)发展思路。按照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发展机遇,坚持市场化推进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着力深化金融改革,扩大金融开放,完善金融产业体系;着力转换体制机制,加快金融创新,建立和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着力壮大金融总量,提升金融业核心竞争力和服务水平,增强金融业的集聚力和辐射力,使金融业成为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为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
(二)总体目标。到2012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6%、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全市金融机构数量达到200家、金融从业人员达到20万人,金融机构进一步集聚,金融市场、金融服务进一步完善,金融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金融国际化程度进一步提高,金融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金融业成为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成都成为西部金融机构集聚中心、金融创新和市场交易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在此基础上,按照我市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历史定位和长远目标,进一步加快金融业改革开放,力争再用5-10年,把成都建设成为具有国际辐射力和带动作用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1.构建西部金融机构集聚中心。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吸引境内外知名金融机构在成都设立区域性总部或法人机构,到2012年,新培育和引进境内外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50家以上,新增境内外知名的金融业配套中介服务机构20家以上,金融业集群发展态势初步形成。
2.构建西部金融创新和市场交易中心。争取成都成为西部地区金融组织、金融产品、金融交易、金融服务和金融管理创新的试验区;重点把成都打造成西部地区票据市场中心、银团贷款中心、产权交易中心、金融创新中心、金融中介服务中心和居民理财中心;争取在成都开展国际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通过申请全国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促进地方企业产权和未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有序流动;探索建立成都黄金交易中心、上海期货交易所钢铁交割库和成都大宗商品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