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区、县(市)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会议制度。适时召开区、县(市)联系人会议,提出要求,研究问题,沟通信息,交流经验。
责任单位(处室):局人事组织处
责任人:处长
完成时间:2010年4月-10月
(四)制定具体方案
1.局属各单位梳理执行改革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完善已实施的具体方案。制订本年度绩效考核责任目标及考核实施办法。
责任单位:局属事业单位
责任人:局属各单位行政一把手
完成时间:2010年6月底前
2.区、县(市)各事业单位制订切合本地实际的改革方案,形成初步方案后,提交区、县(市)文广新局进行论证。
责任单位:区、县(市)各事业单位
责任人:区、县(市)各事业单位行政一把手
完成时间:2010年6月底前
3.改革指导。市局区、县(市)改革指导小组加强与区、县(市)各事业单位联系,掌握工作进程,研究分析问题,指导改革方案制订。
责任处室:局人事组织处
责任人:处长
完成时间:2010年6月底前
4.方案论证。区、县(市)文广新局对所属公益性事业单位提交的改革方案进行论证,着力解决改革中需提请当地党委、政府解决的若干问题,并帮助各单位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改革方案。
局属各事业单位完善的具体方案由人事组织处负责召集有关处室进行论证。
责任单位(处室):区、县(市)文广新局、局人事组织处
责任人:区、县(市)文广新局分管领导、局人事组织处处长
完成时间:2010年8月底前
5.履行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将具体方案通过适当形式征求职工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提交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责任单位:市及区、县(市)各事业单位
责任人:各单位党(总)支部书记、工会主席
完成时间:2010年9月底前
6.组织实施。各单位研究制订的各项改革方案、举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及区、县(市)各事业单位
责任人:各单位行政一把手
完成时间:2010年9月
7.思想工作。广泛深入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疏导、耐心解释。对实施方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集思广益妥善解决。
责任单位:市及区、县(市)各事业单位
责任人:各单位党(总)支部书记、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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