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机编办[2010]41号)
省直各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08]22号)和中组部、中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39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现将《广东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库
搭建信息技术平台,是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基础工作。2010年5月、7月、9月底前,要分别建成省直机关及省直机关后勤服务机构、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省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库。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分别由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导入系统并核准确认。
二、规范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实名制管理
本通知下发之日前进入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后勤服务人员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本通知下发之日后进入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人员不再纳入编制管理,按后勤服务社会化有关规定管理。
省委组织部
省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三月九日
广东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推进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公开化、规范化、信息化,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为载体,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库为基础,以编制使用公开为主要手段,实现具体运行机构与经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职数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