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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六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报告;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决策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资料、政务信息、督办、保密、保卫、对外接待等机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与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委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思想作风建设、人事编制、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负责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及合格村(居委会)的创建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文件;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工作;推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工作;承担对人口问题进行综合治理的协调工作;负责计划生育信访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对行政过错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对本市范围内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破坏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秩序的重大案件依法进行查处;协同有关部门对辖区药具零售市场(点)的监督和执法检查;对全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市直单位和中央、省驻萍乡城区企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监督协调工作。
  (三)发展规划科
  研究提出本市人口发展战略,组织对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为本市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口政策依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草案;负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对县区人口和计划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评估工作;负责有关计划生育的人口统计、人口预测、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实施抽样调查和专题调查;参与分析研究全市人口统计数据,发布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信息。
  (四)宣传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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