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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二)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检查车辆安全隐患,加强日常维护,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对驾驶人进行经常性的面对面安全教育,促使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驾驶、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遏制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抓好建筑及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我市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成立较早,建筑老化,存在一定的隐患,对存在隐患,能彻底改造的要彻底改造,一时不能改造的要实施必要的加固处理,并严格建筑安全监控措施,对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止使用。要加强特种设备(如电梯、压力容器、锅炉等)的安全管理,加强人员培训,坚持持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四)努力做好行业安全工作。加强对餐饮业、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防范重大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加强急诊急救工作,增强医务人员应急观念,保障药品器械储备,确保急救工作即时到位;认真落实医疗质量安全十二项核心制度,努力防范医疗差错,减少医疗纠纷,杜绝责任事故;对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网络直报,适时监控;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监测、调查及处置能力;严格医疗机构内部消毒、感染控制,严防医源性感染事件;严格对危险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等。

  四、实施步骤

  这次活动,分四个阶段实施,从4月5日至7月5日,时间3个月。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5日至4月15日):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4月16日至5月15日):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

  (三)督促检查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市卫生局对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回头看”再检查阶段(6月1日至7月5日):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领导要树立抓安全也是重要政绩的思想,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好此次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全系统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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