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道路整治:城区大街小巷道路平整,无坑洼;排水沟(管)畅通,无溢水、无堵塞。公共设施完好,无改变用途,水蓖、井盖、标牌等公共设施无破损缺失,随坏随修;加快街道改造整修,减少车辆拥堵。
违规建筑整治:对违规乱建、违规建设、违规临时建筑,限期整改,限期拆除。
交通秩序整治:城区主干道交通标志、标线完整、清晰,标志、标线不清不全的路段及时更新、增补;隔离护栏要整齐美观,定期清洗,护栏缺口布局合理,不得在护栏上设置广告和宣传布条,影响市容;合理划定机动车停车泊位,不得乱停乱放;重点整治学校、医院、大型商场、酒店等区域的交通秩序;公交车、客运车车容整洁,手续齐全,文明服务,运行有序,公交不得违规靠站停车,出租车不得随意掉头,不靠边停车,宰客甩客;各种车辆严格按交通规则行驶,严禁违章,确保行驶畅通。
市场秩序整治:规划设置便民市场,不得违章占道摆摊设点,流动经营,不得门店外经营,不具备经营条件的门店停业整顿;早、夜市按时开市、撤市,市闭场净。
广告牌匾整治:户外广告、店名牌匾设置整齐统一,色调协调,不得在建(构)筑物屋顶设置广告,不得乱搭乱建广告,不得在街头散发广告,不得在建筑物面、电杆(通讯杆)、公共设施上张贴小广告和涂画数字广告。
城区公共绿化:尽力扩大环城、城区道路两侧及广场(公园)绿地、树木花草面积,管护良好,生长茂盛;
花园式机关建设:加快机关、企事业单位花园式建设,快速实施,效果明显,环境优雅,景观怡人。
三、任务分工
环境卫生整治: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市环保局、市爱卫会、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公路局、高速公路管理处等部门配合;
城区道路整治: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市交通局、市公路局等部门配合;
违规建筑整治:由市规划局、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公安局、国土局配合;
交通秩序整治:由市公安局、市交通巡警支队牵头组织实施,市交通局运管处配合;
市场秩序整治: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各产权单位配合;
广告牌匾整治:由市住建局、市规划勘测局牵头组织实施,非法垃圾广告治理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体育局、市文广局、电力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邮政局、火车站、各产权单位配合;
城区公共绿化:由市住建局、市林业局牵头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