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调整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的通知
(陕卫办政发〔2010〕71号)
厅机关各处室、省卫生监督所
为全面推进全省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工作责任,经研究,决定对原厅机关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对有关工作任务及责任职能处室进一步明确。请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一、调整后的省卫生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少明
副组长:李荣杰 黄立勋 梁宝林 范 兵 习 红
成 员:葛云峰(厅办公室主任)
张继卯(厅政法处处长)
宋静萍(厅监督局局长)
杨联昌(厅人事处副处长)
杨亚鹏(厅规财处处长)
马光辉(厅应急办主任)
郝庆玉(厅疾控处处长)
李延明(厅农卫处处长)
孙振霖(厅妇社处处长)
陈学文(厅医政处处长)
魏德宏(厅药政处处长)
李建光(厅科教处处长)
杨保利(厅外事处处长)
石崇孝(厅合疗处处长)
刘保华(省爱卫办主任)
苏荣彪(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王永利(省保健局副局长)
王建华(厅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
王小龙(驻厅监察室主任)
王庚寅(厅老干部处处长)
赵 岚(省医学会办公室主任)
刁卫平(厅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刘 岭(省卫生监督所所长)
厅机关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政策法规处。
成 员:于 泳(厅政法处副处长)
王德君(厅监督局副局长)
黄鹏翔(厅办公室副主任)
李惠君(省卫生监督所稽查科副科长)
二、各处室具体职责分工
政法处:全省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协调;省级卫生行政立法与省人大、省法制办的协调工作;省人大、省法制办行政立法征求意见的协调办理工作;卫生行政复议;卫生行政诉讼;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卫生普法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