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意见
(抚府发〔2010〕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金融生态环境,认真落实苏荣书记提出的把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作为城市名片来打造的要求,促进经济与金融的协调发展,提高经济竞争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围绕把抚州打造成为“中国金融生态城市”,争取再用3-5年的时间,在我市进一步建立起社会信用环境良好、金融服务优良、支持经济有力、金融业与产业互惠互利、互赢互动的金融生态环境,切实增强社会各界的金融信用观念,基本消除企业不良信用行为,大部分企业达到良好以上信用等级,信用中介机构和信用业形成一定规模,信贷成本明显降低,信贷投放增长达到全省平均水平,金融机构贷款不良率明显下降,金融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二、工作措施
(一)改善金融运行环境。
1、不断增强地方经济活力。各县(区)要继续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不断改善经济运行环境,突出地方经济的比较优势,努力为金融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产业和客户基础,重点加快发展机械制造、医药、纺织、食品、化工、有色金属、光伏七大产业及金巢医药、金溪香料、崇仁变电、宜黄塑料、黎川日用耐热陶瓷、东乡变性淀粉、建筑陶瓷、南丰食品饮料等特色产业,力争上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加速优势产业规模扩张,增强项目对信贷的承载能力。同时,要积极发展上下游产品和配套企业,拉长产业链条,培育产业集群,形成经济特色,进一步增强对金融机构的吸引力,为金融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2、大力培育和发展金融产业。各级政府要把金融业作为重要的支柱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发展全局,通盘考虑,整体规划,制定专门的产业发展规划和支持政策,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和高端金融人才,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培育发展地方金融产业,提高市场竞争力。
3、加快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按照“政策引导、部门推动、多方出资、市场运行”的模式,积极发展各类担保机构,有效解决担保能力不足的问题,调动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的积极性;建立科学的风险控制机制,深入开展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工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担保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和诚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