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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实行放射源安全管理月报制度的通知

  各放射源用户单位要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放射源安全管理月报工作,做好放射源台帐和档案管理,并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于每年1月31日前报原发证机关,同时报省内各级环保部门备案。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为便于各级环保部门的联络,保障辐射安全信息的畅通,请各市级环保部门于2010年4月30日前,将本级及辖区各县(市、区)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负责放射源安全管理的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汇总后以电子版形式报省环保厅辐射处。

  省环保厅联系人:李 新  肖海勇

  联系电话:027-87167381,87167382(兼传真)

  邮  箱:hbfsygl@163.com

  附件:湖北省放射源安全管理月报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湖北省放射源安全管理月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被 检 查 单 位

 

检查时间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系电话

 

联系电话

 

许 可 证 编 号

 

申报种类和范围 

密封放射源

Ⅰ类□  枚;Ⅱ类□  枚;Ⅲ类□  枚;Ⅳ类□  枚;

Ⅴ类□  枚;

非密封放射源

甲级□ 乙级□ 丙级□ 日最大操作量       Bq

序号

检  查  项  目

基本情况

说明

1

 

综合

管理

制度

申报登记制度

有□  无□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规定)

有□  无□

 

运行(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有□  无□

 

安全防护装置的维护与检查制度

有□  无□

 

放射源安全保卫制度

有□  无□

 

辐射安全培训制度

有□  无□

 

放射源的台帐管理

有□  无□

 

放射源编码(密封源)

有□  无□

 

事故(事件)应急预案(计划)

有□  无□

 

辐射事故报告制度

有□  无□

 

2

安全

管理

措施

场所电离辐射警示标志

有□  无□

 

防火、防盗设备和装置

有□  无□

 

屏蔽防护设备

有□  无□

 

安全联锁装置

有□  无□

 

3

监测

防护

设备

辐射监测仪器

有□  无□

 

辐射工作个人剂量报警仪

有□  无□

个人剂量计

有□  无□

 

4

放射源

状况

放射源与上月数量变化情况

有□  无□

 

放射源贮存库

有□  无□

 

废放射源数量

  

存在的

主要问题

            

整改意见

          

被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

工作人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检查单位                       检查单位

工作人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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