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本要求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吸收和借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做法和经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统筹安排,扎实推进。
1.明确目标,作出承诺。基层党组织要找准自身在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中的工作定位,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党员制定参加活动的具体措施,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2.突出特色,广泛参与。基层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全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主题,结合各自实际,确定具体主题,突出实践特色,丰富活动载体,广泛动员党员积极参与,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抓好落实。
3.适时评议,有序推进。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进行点评。基层党组织要以“党性观念强不强、联系服务群众够不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明显不明显”为主要内容适时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扎实有序推进。
4.总结考核,评选表彰。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或阶段性工作小结,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五、时间安排
全市创先争优活动从2010年4月开始,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具体分为三个时段进行:
第一时段:从2010年4月开始至2010年底,以党员作风建设年活动为专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0年全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深入开展党员作风建设年活动为重要载体,抓作风,促发展。2010年“七一”前夕,各级党组织要广泛开展“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评选表彰活动,大力表彰和宣传在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中作出突出成绩,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冲得上、作风硬,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得到群众广泛认可的优秀党员。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将在基层评选的基础上,以市委名义表彰100名“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
第二时段:2011年1月开始至7月,以迎接建党90周年为专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1年全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迎接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为重要载体,进一步引导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2011年“七一”前夕,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各自评选表彰工作安排,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市委将召开纪念建党90周年表彰大会,评选表彰5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00名优秀共产党员和1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