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时段:从2011年7月开始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专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2年全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突出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2012年“七一”前后,各级党组织要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市委将专项表彰“北京市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抓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推荐中央专项表彰的“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
六、组织领导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全市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及市委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1.加强领导、组建机构。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共同负责、相关部门参与指导的工作机制。市委将成立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牵头的全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有关领域(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具体指导。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要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本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具体负责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垂直管理单位和条块共管单位的主管部门都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注重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作用。要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2.深入动员,广泛宣传。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扩大创先争优活动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员电化教育、党建信息网和手机短信平台的作用,采取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坚持典型引路,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3.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处理好创先争优活动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长效机制建设、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大规模培训党员、村委会换届、城乡结合部50个重点村的城市化建设等工作统筹起来,协调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推动首都科学发展提供动力支持和组织保障。